西平县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
西平县人民医院2020年4月1日发布公告拟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,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确认
凡在2020年4月1日至4月20日通过现场或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7月20日18:00之前重新通过电子邮箱(rsk6258182@163.com)提交有关报名材料(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、身份证等),并明确注明“确定参加本次招聘”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二、资格审查
对确定参加本次招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,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报名、考试、录用资格。资格审查通过者医院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,凡在2020年7月23日16:00(护理专业2020年7月30日16:00)之前未接到电话通知者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(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)。
三、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(各100分),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,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。具体考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。
四、体检
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,笔试成绩高者优先。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。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
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,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。
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办理有关手续。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不服从医院岗位安排者,取消其录用资格。
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三个月。试用期间由医院进行综合考察,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、法纪观念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表现、专业技能等。合格者予以聘用;不合格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新录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,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六、纪律要求
1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2、应聘人员应认真遵守招聘纪律要求,杜绝弄虚作假,如发现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、录用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
3、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认真遵守招聘工作纪律,杜绝徇私舞弊。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影响招聘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,按照相关法规和纪律进行处理,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招聘结果无效,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本公告由西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。
联系电话:0396-6258182(人事科)
西平县人民医院
2020年7月17日